继承权丧失是指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那么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有哪些情形?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有哪些情形?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1)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
(2)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
(3)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
(4)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继承权丧失有哪些特点?
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
1、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只要继承人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2、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3、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条件
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4、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