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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7-04

  很多人都问第一次起诉法院是否会判夫妻离婚?确实,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都是尽量进行调解,只要又和好的可能,法院基本上不会判决离婚。不过当事人存在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时,即使是第一次起诉,法院也会判离婚的。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第一次起诉法院是否会判夫妻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存在下述情形,法院在经过调解无效后,就会准许夫妻一方提出的离婚请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这个条件其实包括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的重婚行为,不仅违反了婚姻法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原则,而且触犯刑律,须受刑罚的制裁。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提出离婚法院应判决离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是有一方有妻子(或丈夫)还在外面“包二奶”、“养情人”或“养小三”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双方应互负的贞操义务,无论是过错方还是非过错方提出离婚,都证明一个事实,即婚姻关系已很难维持下去。人民法院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通过殴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的折磨与摧残。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摧残、折磨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遗弃则指有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的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的行为。上述情况的出现,已使得夫妻双方很难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存在的基础。因此,法律规定了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作出离婚判决。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赌博、吸毒等恶习,要耗费大量家庭财产,并有损身心健康,有恶习者往往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已无法去履行其应尽的家庭义务。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此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人民法院应做出离婚判决。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夫妻之间长时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则很难相互之间履行相关义务,夫妻关系从而近于名存实亡,故而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理应作出离婚判决。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述四项规定,并不能完全概括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所有原因,因此,婚姻法规定此项兜底条款作为补充。

  二、分居满两年能离婚吗

  其实,在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中,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愿离婚的一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制造离婚条件。

  不管是双方的自愿分居还是一方的主动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满两年说明夫妻在比较长的时间不堪同居,夫妻关系确实无法挽回,即使一方不愿离婚,但另一方已不愿与之生活,勉强维持对双方都是痛苦的事,过去的司法解释,以三年分居为离婚条件,经过多年的审判实践,认为三年太长,以两年为宜。

  根据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来看,若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不能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话。那么第一次起诉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不过此时也要注意,虽然不会被判决离婚,但却是有可能通过调解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当然,也是存在调解和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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