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结婚的男女不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条件,自然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成为合法夫妻的。但现实中,有的人可以采取虚假的手段,在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领取到了结婚证。需要注意这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到底怎样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四类人,就算是拿了结婚证,法律上也是不认可的。
1、当事人未达到结婚年龄的。
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但是在农村的有些地方,结婚的年纪去往往低于这个年龄,但是在婚姻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一时不察或者违规办理结婚登记,那么这样即使拿到了结婚证也是无效的,也就是在这样的婚姻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
2、近亲结婚。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如果当事人是上述关系,那么他们的结婚从始至终都是无效的,而且还是违法的。所以,即使他们通过关系取得了结婚证,那么这证也什么作用都没有。
3、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男女双方结婚,其目的是防止患有疾病一方严重危害配偶的健康,或将疾病遗传给下一代。这些疾病有这六种: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瘫痪、麻风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所以在结婚前,婚前检查还是很有必要的。婚姻法规定,患有这些疾病的人是禁止结婚的,如果已经结婚,法律上也不认可这种婚姻。
4、是重婚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但是婚姻法规定,重婚是犯罪的,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是会被判刑的。
在上述四种情况下,即使男女最终领取了结婚证,但这样的婚姻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毕竟此时违反了《婚姻法》中关于结婚的规定,因此该段婚姻就是属于无效的。这与可撤销婚姻不同,法律中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只有一种情况,即一方当事人是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