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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0-29

  离婚在最近以来屡屡进入我们的视野,根据最新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的离婚率在持续走高,已经成为了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因为离婚问题不仅牵涉到两个人的感情,还涉及到两人背后的经济问题,孩子的抚养问题等等方面,以财产为例,离婚房产分割印花税需要缴纳吗?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离婚房产分割印花税需要缴纳吗?

  明确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婚姻法》规定,婚后约定一方的财产可以变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作出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如果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是办产权转移,按照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需要按产权证载明的价值征收0.5‰ 的印花税。

  由以上关于印花税的规定,我们完全可以了解到,印花税所征收的对象,一般来说是不包括夫妻双方财产的,因为他们是对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但是如果是夫妻双方离婚,办理财产分割的话,就满足印花税的收取条件,离婚房产分割印花税就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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