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某男子因老婆生“三胎”向用人单位申请陪产假,但是用人单位没有批准。生三胎就不能申请陪产假了?究竟陪产假是怎么规定的?用人单位在审核陪产假时应注意哪些情况?以下小编带您一起了解陪产假的相关规定。
陪产假,指依法已经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陪产假还未成为一项全国性的法律权利,一般见于各地的生育条例中,陪产假几天?甚至有没有陪产假等问题都可以参考当地的生育条例。
陪产假以合法生育为前提。
虽然各地对陪产假的一些具体规定不同,但是陪产假须以合法生育为前提。上海该男子之所以没有被用人单位批准陪产假,而是他无法提供第三胎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因此无法享受陪产假。
修订后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该规则中明确指出,享受“陪产假”的主体,只能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其他省市具体参考本地的生育条例。
用人单位审核陪产假时注意事项:
1、第三胎的陪产假申请时要看其是否有合法生育的证明材料;
2、未婚先育的情况下注意是否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及是否有合法生育的证明材料;
3、试用期的员工也依法享受陪产假的权利。
因此,陪产假以合法生育为前提,不管是第几胎,根据当地的生育条例,只要是合法生育,都可以享受陪产假,试用期员工也在内。